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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助学班201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成教院自考办      2011-09-02      已阅人次

关于我校自考助学班2011

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自考助学单位:

2011年秋季学期已经开始,为维护学校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我校自考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考助学新生接待工作

1.各自考助学单位必须有一名领导负责新生接待工作,并制定周密的接待方案,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各单位请在95前将有分管领导签名和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接待方案报校自考办备案。

2.接待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为学生提供热情服务,客观介绍本单位办学、教学和住宿等方面情况。

3.新生入学后,各自考助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学员进行入学教育(包括校纪校规、安全防护知识、自学考试概况等),使新学员能尽快适应新环境,正确认识自学考试,树立自学成才的坚定信心。

4.必须确保新生住宿和生活安全,适时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二、关于收费

无论新生、老生,各助学单位必须按规定收费。

三、教学管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学质量关系到国家考试和学校的信誉,也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助学单位必须加强教学管理,按照自学考试课程考试计划,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正式上课一周内提交校自考办。注意专业、课程变化,教材大纲的变更;按区考试院要求统一订购教材,杜绝使用盗版教材。

四、“中秋节”假期工作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各助学单位放假前要召集学员(尤其是新学员)进行生命安全知识和校园稳定教育,同时做好放假期间学员宿舍安全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放假期间如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必须按规定程序妥当处理。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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