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助学班201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成教院自考办 2011-09-02 已阅人次
关于我校自考助学班2011年
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自考助学单位:
2011年秋季学期已经开始,为维护学校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我校自考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考助学新生接待工作
1.各自考助学单位必须有一名领导负责新生接待工作,并制定周密的接待方案,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各单位请在
2.接待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为学生提供热情服务,客观介绍本单位办学、教学和住宿等方面情况。
3.新生入学后,各自考助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学员进行入学教育(包括校纪校规、安全防护知识、自学考试概况等),使新学员能尽快适应新环境,正确认识自学考试,树立自学成才的坚定信心。
4.必须确保新生住宿和生活安全,适时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二、关于收费
无论新生、老生,各助学单位必须按规定收费。
三、教学管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学质量关系到国家考试和学校的信誉,也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助学单位必须加强教学管理,按照自学考试课程考试计划,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正式上课一周内提交校自考办。注意专业、课程变化,教材大纲的变更;按区考试院要求统一订购教材,杜绝使用盗版教材。
四、“中秋节”假期工作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各助学单位放假前要召集学员(尤其是新学员)进行生命安全知识和校园稳定教育,同时做好放假期间学员宿舍安全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放假期间如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必须按规定程序妥当处理。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