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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系列学习活动



发布者:唐旭艳      2021-12-16      已阅人次

 

2021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文件,旨在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推进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健康发展。

为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文件精神,自《规定》下发以来,学院积极利用理论中心组、教职工理论学习会、部门学习会等各种途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在学习过程中,注重集中研讨与分散自学、线上培训与线下交流、干部领学和部门研学的有机结合,不仅在学院内部开展了分层面的学习研讨,而且通过参加由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社、中教全媒体、百校千课共享联盟、浙大城市学院等举行的线上交流研讨会,认真聆听了教育部领导的权威解读,以及各省教育厅领导和高校专家的认识思考。

系列学习活动的组织,使全院教职工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也更明确了新时代高校非学历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我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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